一、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
定义: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。其中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以及原产地特征和特性都有具体要素要求,未经有资质的评定机构评定合格,取得国家保护,获准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,不可自诩为“生态原产地产品”。
申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:
农林牧渔产品及加工食品(蔬菜瓜果、粮食油料、水产品、畜禽蛋、茶叶、食品饮料、中草药材等);
工艺品(画、陶瓷、刺绣、雕刻品等);
其他工业制成品。
二、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业务
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家质检总局”)组织开展,下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公室”)进行日常管理,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定,通过保护评定的申请方将获得质检总局颁发的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》,并允许加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。
区别于认证制度,生态原产地保护评定是以政府公信力为担保,以政府部门为实施主体,同时顺应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潮流,采信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定结果,并涵盖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与保护、溯源、防伪、品牌建设等丰富内涵的新型评定制度。
三、企业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的优势
助力区域经济发展,提升我国民族产品及品牌的国际影响力;
有助于申请政府专项补贴、奖励和获得各级政府优先采购权;
增加产品附加值,国际上生态友好型产品其价格显著高于同类产品;
加贴受国家保护的产品标志,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,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;
赋予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,满需消费者更高端的需求,有助于提升市场竞争能力;
建立通关绿色通道,加快通关速度,促进出口贸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