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七条“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,认证的产品、服务、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,认证机构应当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认证证书,并予公布。”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《认证资格的暂停、恢复…
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(FSMS)认证获证客户: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8日发布了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(2021年第2号公告),原规则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废止。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换版工作,持续满足实施规则的要求,我公司…